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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通过

  • 发布时间:2021-06-01 1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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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央视新闻消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11月1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和退役军人保障法。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签署第62、6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今年4月和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对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和二次审议,引入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了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完善了作品的定义和类型等。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附修改前后对照表)

    11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据悉,草案的主要变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Ø 加大侵权惩治,侵权赔偿数额下限500元

    Ø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增加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限制性规定

    Ø 明确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行为

    Ø 规定了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Ø 明确技术措施的定义